中藥方劑學及實驗學分班(3學分)

班別:中藥方劑學及實驗學分班(3學分)

課程時間:112/7/2~7/30 (六、日) 08:30-17:20,共72小時

招生對象:基於衛生福利部於民國109528日公告衛部中字第1091860623號文、教育部同步公告臺教高()字第1090072630A號文,修正「藥師從事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應修習中藥課程標準」,109學年度起入學公立或私立大專校院藥學系,畢業後取得藥師資格者,應於畢業前或畢業後修滿17個中藥課程學分及160小時中藥實習,並獲有證明文件,始得從事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其中「方劑」應包括中醫藥方劑理論、中藥材組成、配伍與禁忌,及丹、膏、丸、散、湯、膠、露、酒中藥製劑之概覽與實驗。本校藥學系現有課程為「中藥方劑」、「中藥方劑學實驗」,皆涵蓋於「方劑學」。基於上述緣由,特開設此課程,以供藥學生或藥師學習。

課程日期及內容: (上課地點:水湳校區)

日期

時間

課程內容

授課講師

7/2

(日)

08301020

方劑學定義及歷史

黃世勳 副教授

10301220

方劑之命名

13301520

方劑的組成與變化

15301720

方劑中的藥對

7/8

(六)

08301020

實驗課程規劃、分組暨實驗安全介紹

吳坤璋 助理教授

10301220

湯劑介紹及實作

13301520

湯劑介紹及實作

15301720

外用液劑介紹及實作

7/9

(日)

08301020

常用藥膳補養方劑

黃世勳 副教授

10301220

發表之方劑

13301520

祛風除濕之方劑

15301720

固澀之方劑

7/15

(六)

08301020

膏滋劑介紹及實作

吳坤璋 助理教授

10301220

膏滋劑介紹及實作

13301520

散劑介紹及實作

15301720

外用攤膏介紹及實作

7/16

(日)

08301020

期中考試

吳坤璋 助理教授

10301220

丸劑介紹及實作

13301520

丸劑介紹及實作

15301720

膠囊劑介紹及實作

7/22

(六)

08301020

油性外用藥膏介紹及實作

吳坤璋 助理教授

10301220

油性外用藥膏介紹及實作

13301520

水性外用藥膏介紹及實作

15301720

水性外用藥膏介紹及實作

7/23

(日)

08301020

期中考試

黃世勳 副教授

10301220

瀉火之方劑

13301520

瀉下之方劑

15301720

祛痰之方劑

7/29

(六)

08301020

安神之方劑

黃世勳 副教授

10301220

專病專方之研究

13301520

社區藥局常用中成藥方劑(1)

15301720

社區藥局常用中成藥方劑(2)

7/30

(日)

08301020

社區藥局常用中成藥方劑(3)

黃世勳 副教授

10301220

中藥方劑學結業考試

13301520

外用液劑介紹及實作

吳坤璋 助理教授

15301720

中藥方劑學實驗結業考試

*本中心保留變更師資及課程內容之權利。

測驗方式:課程期中、期末皆進行測驗,兩週內公布通過名單後郵寄(或自取)證書。課程費用:學費15,000元,早烏價12,000元(延長至6/21中午12:00前完成報名及繳費)新生需另收報名費300元。(舊生請於報名時自行提供證明文件影本,否則恕不優惠,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主辦單位: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中國醫藥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如何報名:一律採《線上報名》:

  1. 請至「線上報名系統」報名https://webap.cmu.edu.tw/Actregister/act_detail.aspx?act=2841
  2. 報名完成後,請提供【個人證件影本】以核實報名身分並完成報名流程

《繳費方式》:若收據需開立抬頭及統一編號,請於繳費時告知,收據開立後無法更換

1.郵政劃撥

帳號:22182041 ; 戶名:中國醫藥大學

請於劃撥單上「備註欄」註明班別及學員姓名。

2.匯款轉帳

帳戶名稱:財團法人中國醫藥大學

銀行名稱:土地銀行北台中分行(0050773); 銀行帳號:077051025001

請於匯款後,來電04-2205-4326或於官方LINE〔中國醫藥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ID:@cce22054326〕告知班別及學員姓名、轉匯帳號後5碼及匯款金額。

繳費截止日前至現場繳費(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08:10-17:00)

請至台中市北區學士路91號宿舍一樓推廣教育中心繳費(學士路與英才路交叉口天橋下)

退費辦法 (報名費不退,退費程序請參照本中心之“退費注意事項”)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4.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如欲申請退費,勿以口頭告知為憑;請填妥「退費申請單」,並備妥相關文件(如存摺影本等),向本中心提出申請,文件未齊全者恕不受理。

*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或報名人數已滿,應全額無息退還已繳費用

*溢繳費用者,應全額退還所溢繳之金額

備註:

  1. 為讓學員能夠專心且獨立完成課程,並維持老師教學順暢,請諒解無法開放學員及老師以外的人員進入線上課程旁聽或觀課、錄影,以維持教室秩序。
  2. 報名截止日為112/6/18
  3. 若人數不足本中心保留不開班或延期之權利。
  4. 本中心保留變更師資及課程內容之權利。
  5. 學員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並通過驗測後始能取得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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